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增城区仙村镇沙滘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项目(地块三)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占地面积:51657.71m2(约合77亩)
地理位置: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沙滘村(地块中心坐标为:23°12′3.30″N,113°44′0.72″E)
土地使用权人: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空地
未来规划:工业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中正环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从事过印染行业企业用地,拟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1月。根据调查情况,地块此前为耕地,于上世纪80年代早期用于红砖烧制。1987年增城沙滘新城水泥厂申请在该地块西侧建厂生产水泥,后来改名增城市仙村冠城水泥厂,于2008年开始逐渐拆除厂房,2009年已完成拆除并空置至今未再进行生产活动。地块三内东侧区域1990年为增城丽碧染厂有限公司、增城丽丰染整厂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的氧化塘,1999年由增城颖海染厂有限公司沿用原丽丰、丽碧的氧化塘,氧化塘区域在2011年前已闲置至今。地块三北面此前为耕地,大约1980~1990年期间为红砖烧制场所,1990年,东侧区域开始建设仙村镇造纸厂厂房并投入生产,西侧区域大约在1999年开始由增城颖海染厂有限公司建设厂房,主要为仓库和锅炉房(含烟囱);仙村镇造纸厂于2005年前关停,2018年交由广州金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运行管理,此后闲置,该地块在2023年被征收,地块内建筑在2023年拆除。地块三东面2008年~2011年为东城实业铸造厂,2011年停产后闲置,地块三东面还设有仙村镇资源集运中心。地块三西面1993年前为农田,1993年开始建设增城仙村机铸制造厂,2020年停产后闲置,该地块在2023年被征收,地块内建筑还未拆除。地块三南面2018年~2024年为广州市裕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现该建筑已拆除。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重点关注区域为氧化塘和增城沙滘新城水泥厂,需关注的污染物包括GB36600-2018标准中表1基本项目45项+pH、土壤水分含量、锑、锌、硒、钴、甲醛、偶氮苯、五氯酚、四氯酚、三氯苯、石油烃(C10-C40)、总氟化物、硫化物、挥发酚类。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28日、2024年4月11日~12日、2024年5月13日,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36个,共采集土壤样品149个(不含21个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GB36600-2018标准中表1基本项目45项+pH、土壤水分含量、锑、锌、硒、钴、甲醛、偶氮苯、五氯酚、四氯酚、三氯苯、石油烃(C10-C40)、挥发酚类、总氟化物、硫化物;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5口,井深为7.0~10.0m,采集地下水样品5个(不含平行样2个),检测项目包括检测项目包括GB36600-2018标准中表1基本项目45项+pH、浑浊度、锑、锌、硒、钴、甲醛、偶氮苯、五氯酚、四氯酚、三氯苯、石油烃(C10-C40)、挥发酚类、总氟化物、硫化物;布设1个地表水点位,检测项目包括GB36600-2018标准中表1基本项目45项+pH、浑浊度、锑、锌、硒、钴、甲醛、偶氮苯、五氯酚、四氯酚、三氯苯、石油烃(C10-C40)、挥发酚类、总氟化物、硫化物;布设1个底泥点位,检测项目包括GB36600-2018标准中表1基本项目包括检测项目包括GB36600-2018标准中表1基本项目45项+pH、含水率、锑、锌、硒、钴、甲醛、偶氮苯、五氯酚、四氯酚、三氯苯、石油烃(C10-C40)、挥发酚类、总氟化物、硫化物。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地块内土壤和底泥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附录H部分有毒有害指标的饮用水标准等水质要求,其余没有标准的检出污染物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的计算方法和模型参数,使用污染场地健康风险评估软件(HERA)计算的浓度值。地表水样品检测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因此本地块属于风险可接受水平,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该地块可作为工业用地进行再开发利用。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附录H部分有毒有害指标的饮用水标准等水质要求,地表水样品检测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因此本地块属于风险可接受水平,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该地块可作为工业用地进行再开发利用。